各相关单位:
经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现公布在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第十三批备案成功的110家企事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各备案成功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指定本单位知识产权专职人员于本通知之日起15天内加入“合肥知保中心备案主体工作群”(QQ群号:110562429,进群后修改昵称为“备案号+单位简称+姓名”格式),以便及时接收各类预审通知事项。
各备案成功主体应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及《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备案主体,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依规进行提醒、暂停、取消备案资格等相应处理措施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方晨(0551-62066615)
金玥(0551-62066625)